毕业生改派说明
2018/12/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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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派说明

 

毕业生就业方案公布后原则上不办理改派,如在派遣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,请准备好相关材料于每月的25日前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(海珠校区孵化园101)。

办理改派所需材料包括:

接收单位的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证明

②报到证

③毕业证书复印件;

原报到证抬头单位同意毕业生异地调配的证明(即退函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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